| 关于增补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的通知[2010-01-22] |
| [ 2010-1-27 10:5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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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10〕2号 关于增补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 管理小组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奖”是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的组成部分。奖项自设立以来,通过总结、交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和先进经验,表彰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有力促进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在工程建设行业的普及和发展,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做出了贡献。 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在正确指导小组开展活动、客观评价小组活动成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随着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快速发展,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评选规模不断扩大,为继续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公平、公正的开展,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决定增补一批专家参加评审工作。请相关单位按照下列条件申报合适人选,报行业、省级工程建设(建筑)协会审查推荐。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程建设行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高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从事质量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且担任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主管3年以上。 3、近三年曾担任行业、省级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并具备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年龄在35岁至55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紧张的评审工作。 5、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申报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任职令复印件; 4、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担任行业、省级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证明材料。 三、推荐方式 电力、冶金、有色、石油、石化、煤炭等行业所属企业由各自的行业协会向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推荐,未成立行业协会的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直接向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申报,地方所属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建筑)协会向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推荐。 请各推荐协会将推荐材料于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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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郑求松 韩磊 联系电话:010-63422929转 1313、1315 传 真:010-63422929转13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网 址:www.cacem.com.cn 主题词:增补 质量管理小组 评审专家 通知 抄报:曹玉书会长。 |


